2018年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2)
四、面试和体检
(一)面试:通过面试方式择优录取,由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开发办公室组织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经面试合格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贺州市平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和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聘用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村级扶贫信息员由各乡镇政府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为3年),平桂区扶贫大数据平台管理员由区扶贫办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为3年)。聘用合同由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贺州市平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监制。对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的扶贫信息员、大数据平台管理员的月工资经济待遇按照平桂区扶贫专干(信息员)标准(即大专学历3461元/人/月,本科学历3515元/人/月)执行,不执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年度正常增资政策。
七、监督及其他事项
贺州市平桂区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74-8836632)。本《简章》由贺州市平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咨询电话:0774-8836893)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原则上于2018年9月15日完成。
附件1、2018年贺州市平桂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扶贫信息员、大数据平台管理员报名表
2、2018年贺州市平桂区公开招聘扶贫信息大数据平台管理员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