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招聘195人公告(2)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2018年围场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务操作手册》组织实施,规范程序,防范风险,加强防范高科技作弊。
(1)笔试采取闭卷全封闭的方式,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命题机构有偿提供或抽调专家封闭出题。笔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7日后在围场县人民政府网(www.weichang.gov.cn)。
笔试时间:2018年8月26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本次考试在县内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考生,符合(承人社字[2016]37号)文件所列范围的,比例按照“四放一选”的招聘措施执行。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在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eichang.gov.cn)、围场新闻网上及时对外公布。
3、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 211院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围场新闻网、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eichang.gov.cn)上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公布内容为成绩、岗位名次、进入体检名单、参加体检要求等。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参加面试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核
考核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对发现问题的人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延伸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eich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劳务派遣
经公示无异议,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文件,法律要求和规定,用人单位(第三方)与用工单位(被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的方式,向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形式进行派遣,期限3年。派遣期间,月工资2600元,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个人应承担部分个人承担),并参照乡镇在职人员标准发放每人每月200至300元乡镇工作补贴。被派遣人员应遵守用工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第三方)管理,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求安排被派遣人员相应的岗位。合同到期,劳务派遣关系自动解除。
(七)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考生违纪参照公务员考试违纪规定处理。
(八)本简章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