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漳州市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7人公告(2)
六、体检
1.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2.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体检工作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前主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报考该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
应聘者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生证明材料。
八、公示
1.考试完成后, 3个工作日后成绩将在漳州人事人才网(www.zzhr.com)公示。
2.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
1.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二年,期满后再续聘用。入职签订聘用合同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辞职,依法服兵役的除外。
2.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和陈城镇便民中心的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由录用人员自主选择。
3.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县财政预算经费额度测算,聘用人员每月基本工资2500元,并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缴纳“五险”。每年参与单位绩效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发放绩效奖金的依据。
十、其他
1.应聘人员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本招聘简章由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县纪委驻县经信局纪检组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