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省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34人公告
导读:2018年四川省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34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至8月16日17:00,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成都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局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成都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现因中心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编外人员,主要岗位为档案岗1人、文秘宣传岗2人、综合调研岗1人、运维技术支持岗2人、开发技术支持岗2人和综合业务受理岗2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接受成都市(全部区市县)范围内工作地点调配。
3.具有与公开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经历。能提供劳动合同、离职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证明招聘岗位的条件中要求的工作履历。
4. 具有团队意识,工作严谨细致,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 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 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等尚未解除的。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的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人数
具体详见《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第二批次)岗位表》(附件1)。
三、工作地点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部门及业务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