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无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公告(100人)(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监督指导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指导和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它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无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及后续信息通过无为县政府网站(http://www.ww.gov.cn/)和无为县卫计委信息平台(http://gk.wh.cn/xxgkweb/blue/index.jsp?unit=003274509)统一发布。
本方案由无为县卫计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6616103 (无为县卫计委)
监督电话:0553-6613833 (无为县委组织部)
0553-6610117 (无为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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