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省吉安县县城学校选调教师30名公告
导读:2018年江西省吉安县县城学校选调教师30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8月16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局直各学校: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暑期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1.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尽量向优秀教师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鼓励教师安心做好本职工作,鼓励教师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争先创优。
二、选调岗位和职数
1.初中10人: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2人。
2.小学20人:语文8人、数学8人、英语4人。
三、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3.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4.具有相应及以上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近3年的年度考核都在称职以上。
5.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在编在岗初中教师,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近2年一直任教所报考学科,且教龄5年(含)以上。
6.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在编在岗小学教师,近3年须有任教所报考学科1年(含)以上经历,教龄5年(含)以上,在村小(含村完小和教学点)任教一年以上(教龄10年以上者不受此限制)。
7.属本县在编在岗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不限。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选调
(1)在2017-2018学年教师综合考评中未进入本乡镇(校)前2/3名次的教师(村小未进入全乡镇前3/4名次的教师)。
(2)在县城学校跟班学习,未进入跟班学校教师综合排名前3/4的教师。
(3)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受法律处分后未满一年的教师。
9.各乡镇中小学校长原则上不参加选调。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程序及审核公示
(1)时间:2018年8月15日—8月16日,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2)程序:个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报名时须提供学校签字盖章的教龄证明、任教报考学科证明、近3年担任初三年级班主任证明、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近3年考核结果、2017-2018年单位(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初中以校为单位)考核评估排名表、可优惠加分的学生考试(竞赛)成绩证明、本人近3年获县级以上荣誉证书、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3)审核和公示。县教育局人事股在收到报名人的申请材料后,即组织人员对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核算出个人的优惠加分,于8月17日在县教育局院内公示一天,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