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省宜春丰城城区学校选调教师138名公告(2)
六、综合加分
1、荣誉称号加分
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教师本人获得的丰城市级及其以上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模范教师、特级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等党委、政府颁发的荣誉称号。荣誉称号按国家、省、宜春市、丰城市级每次分别计6分、4分、2分、1分。一年中获得的荣誉称号,同一层级计一次分,可分层级累计加分;一年中获多个不同形式的荣誉称号,不重复累计加分;荣誉称号加分总分值由三年的分值累加而成。
2、教学竞赛加分
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设区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教学基本技能(功)大赛和说课竞赛”等教学竞赛中,教师本人参赛并获奖,按国家、省、宜春市级加分分值如下:
录像课评比获奖的加分分值,按现场教学评比获奖加分分值的三分之二计算(加分分值保留一位小数)。
逐级参赛获得的荣誉称号,以最高级别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一年中获得多个不同形式的教学竞赛奖,以分值最高的一个作为当年的分值;教学竞赛加分总分值由三年分值累加而成。
获奖证件(以证书原件和获奖通报为准,其通报及证书盖有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即“江西省教育厅”、“宜春市教育局”>公章,处、科、室等内设部门颁发及其他省市颁发的奖项一律不计入加分范围)作为报名材料之一,必须在报名时递交,报名结束之后一律不再受理。
荣誉称号和教学竞赛证书加分的时间界定,如证书内容中有明确的参赛时间,以参赛时间为准;如无明确的参赛时间,则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工龄加分
工龄满十周年(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加1分,超出十年工龄时,工龄每增加五周年加1分。
七、录用原则
1、根据选调指标分学段学科按文化考试分数划定入围分数线,确定入闱名单。选调名额4人以下(含4人)的比例为1:2,其他的比例为1:1.5。
2、由市监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和市教育局联合组成“进城考试加分审核小组”,对入闱人员加分材料逐个进行审核,确定加分分值。
3、根据文化考试分与综合加分的总分,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确定入选人员。总分相同时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入选,全日制学历相同时文化考试分数高者优先入选,文化考试分数相同时按年龄大者优先入选。总分和入选人员名单于8月23日分别在丰城政府网、丰城网络问政(教育局、人社局版面)公示三天。举报电话:6608120(市监察委)、660802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608279(市编办)、6609730(市教育局)。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入选人员分学段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选岗时间、地点和学校、学科的岗位数另行公告。入选人员必须在9月30日前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对出具假证明、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责任人,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考试舞弊者取消选调资格,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且三年内不能参加选调考试,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丰城市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