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省安顺市经开区雇员管理中心招聘20人公告(3)
九、公示及雇用
(一)根据报告人员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领导小组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雇用人员,拟雇用人员名单由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雇用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雇员管理中心按照《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与雇员签订《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中心雇员雇用合同》,雇用合同三年一签。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雇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雇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雇用。
雇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雇用资格。雇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开发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雇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关系。
(三)雇用人员一经雇用须在开发区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一年),对服务年限不满3年申请辞职的,须按雇员雇用合同及开发区雇员管理办法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考实行自律制度,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雇用纪律的,一律取消雇用资格。
雇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招考咨询、举报监督电话:0851-33416706
十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二、在招考过程中,各项招考信息将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考生未关注公告或不遵照公告执行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考单位或区招考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本方案由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