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聊城市中医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简章(62人)(3)
(六)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聊城人事考试网、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聊城市中医医院等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署名直接向医院人事科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取消录用资格,并纳入医院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5-8341313、8343629
附件:
2018年聊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2018年聊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8年聊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简表.xls
聊城市中医医院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