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温州市龙湾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公告(45人)(3)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五)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七)港澳、国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咨询与解释
(一)咨询电话: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55878818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有关规定负责解释。
附件:
2018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8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18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