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62名公告(2)
(3)应聘人员需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否则取消资格,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职称证书、个人简历、以及报名登记表上或个人简历中所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与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近期同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做成一个WORD文档,并将WORD文档命名为“2018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姓名+岗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指定的邮箱。
(4)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应聘材料提交后,学院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恕不退还。
4.考试费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费50元/人。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统计各岗位应聘人数。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同意,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可开考。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4.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中公布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5.资格审查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考试及考核。
1.笔试。
(1)笔试岗位: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计划表》(附件1),岗位序号11、15、17、18、20号的岗位需进行笔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3)笔试科目为综合性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政治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4)笔试组织工作:笔试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笔试试题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编写、印刷,并按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5)笔试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计划表》(附件1)中,符合岗位序号1-10、12-14、16、19号的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如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3(不含1:3)的,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与要求与笔试岗位相同。刚好达到1:3的可直接面试。
(3)对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经请示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及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也可进入面试程序。
(4)面试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试题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编写和印刷。每考场面试考官7人,严格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的规定组成。
(5)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6)在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即时宣布,并将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公布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
(7)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总成绩。
考试成绩的计算均采用百分制,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作为对应聘人员的初次选拔,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4.考核。
经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考核的形式及内容根据我院公开招聘考核工作方案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五)确定人选、体检、公示与聘用。
1.确定人员。对经面试、考核的对象,根据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2.体检。拟聘人员由我院组织统一到南宁市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3.公示。上述程序结束后将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对拟聘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主管部门核准,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待遇。
高校非实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与本单位在编在职的同级同类人员同工同酬。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信息公开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具有真实单位、姓名的检举和申诉控告,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核实查处。
(四)违纪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鹏飞路15号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赵老师、李老师
咨询电话:0771-6758208
监督邮箱:gxgsxyj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