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招聘幼儿园教师148名公告(2)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共一科,为《公共基础及幼儿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9月2日 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达到招聘计划比例岗位中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最低分数确定。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招聘计划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的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工作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采用讲课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结束后,按讲课占面试成绩6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4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面试的讲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聘用合同一旦签订,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
七、对招聘的人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的有关管理规定
人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人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的管理依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办幼儿园核编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等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
东营市东营区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东营区政府网站公布,查询路径东营区政府-友情链接-区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动态。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咨询相关部门。
岗位咨询:0546—8251879(区教育局)。
政策咨询:0546—8268687(区人社局)。
附件1.2018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2.2018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须知
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