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招聘教师531名公告(2)
2.开考比例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情况,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笔试试卷异地命题制卷,异地评阅试卷。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笔试试卷形式为综合试卷,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概论等,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高中、职专、进修学校
笔试试卷内容为各学科的高中知识(会计、机电一体化、电子商务、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材;心理辅导为现行普通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教育学、心理学教材)。
3.笔试成绩=笔试试卷成绩+加分。
4.笔试成绩在社旗县教育体育局、社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开考比例、面试内容及形式
根据笔试成绩,按学段、学科岗位招聘人数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聘用异地评委,采用讲课的方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每位应试者按所报学段学科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随机抽取一节课进行讲课,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由评委现场评分,当天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
讲课内容为我县初中七年级下册、小学五年级上册教材;特殊教育学校学科讲课内容另行公布。
(2)高中、职专、进修学校
讲课内容为我县各学科普通高中一年级教材(会计、机电一体化、电子商务、学前教育、音乐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材;心理辅导为现行普通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教育学、心理学教材)。
(3)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评委打分,取5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应聘者讲课环节的实际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最终面试成绩
为提高面试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对同学段、学科不在同一组面试室面试的考生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最终面试成绩=考生原始面试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学科全部考生原始面试成绩平均值÷同一学科考生所在面试组全部考生原始面试成绩平均值)
3.最终面试成绩在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和社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流程等事宜另行在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和社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最终面试成绩×60%
2.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总成绩在社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六)志愿投档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学段每一学科的招聘人数1:1.5的比例进行投档。结合填报志愿和拟聘职位择优录取,拟聘职位有空缺的,从同意调剂所报志愿的投档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分别按最高学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所报志愿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在县教育系统服务期至少3年,服务期内不得外调。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社旗县2018年公开招(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县人社局、教体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招聘具体过程,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政策有变动时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本方案由社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旗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60889229(县人社局)、0377-67921679(县教体局)。
附件:1-3下载
社旗县2018年公开招(选)聘教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