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招聘新教师5名公告(2)
(四)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灌南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表》请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 p://rsj.lyg.gov.cn/)或灌南在线教育专题(http://zz.guannan.gov.cn/gnjyj/)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持应聘人员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灌南在线教育专题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知识、专业素养及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并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在线教育专题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 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灌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灌南县教育局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在线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灌南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经招聘程序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灌南县纪委监察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518-83236689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十、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0518-83222525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灌南县教育局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