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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漳州市诏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公告(30人)(3)

2018-08-17 17:40  |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诏安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应聘者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选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出现并列第30名的,均一并进入体检及后续招聘程序。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要求、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诏安县公安局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八、政审

  由诏安县公安局牵头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实施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应聘者个人填写的《诏安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政审表》并由县级公安机关各相关单位核签意见。

  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报考出现缺额,根据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确定聘用人员后,在 “诏安公安”微信公众号(zhaoan_police)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岗位要求,对辅警人员统一培训。

  十、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月薪约3000元(含五险一金)。

  2.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应聘者的,均与诏安县公安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招聘有关通知、信息发布在漳州人事人才网(网址:www.zzhr.com)、“诏安公安”微信公众号(zhaoan_police)进行公布。

  3.本方案由诏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诏安县公安局辅警政审表

  诏安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诏安县公安局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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