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来宾市武宣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人才公告(49人)(5)
(一)考核。参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二)体检。体检由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主管单位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困难家庭考生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时间: 2018年11月下旬前。
五、审批和聘用
(一)武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经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和武宣政府网及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论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中旬前。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武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武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及入编等手续,。
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19年1月中旬前。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