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来宾市武宣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人才公告(49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2〕18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发〔2015〕37号)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我县定于2018年9月8日组织武宣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人才考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人才4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8日~2000年9月7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8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武宣县2018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附件3)的专业分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试用期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其他
1.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其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