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招聘教师480名公告(2)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本县在岗、在编(含特岗)教师。
6、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审核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信息填报
报考人员于8月22日上午8:00至8月24日下午6:00前到镇平县涅阳二初中教学楼一楼西会议室信息填报处通过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生成《镇平县2018年教师招聘报名表》并打印。8月24日下午6:00报名截止。
2、现场审核
报考人员于8月22日上午8:00至8月24日下午6:00前携带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镇平县2018年教师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4张等相关材料,到镇平县涅阳二初中教学楼一楼西会议室现场审核处进行现场审核。
3、要求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加分条件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南阳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
“西部计划”、“服务贫困县”和“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4、缴费
报考人员在现场审核时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通过笔试参加面试时面试考务费30元。贫困家庭报名参加招聘的考生凭精准扶贫明白卡免除考务费。
(二)准考证领取
现场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由报名系统统一打印制作准考证,考生于8月27日上午8:00到下午6:00期间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缴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
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及担任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笔试成绩=原始笔试成绩+1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使用异地考官。采用试讲办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教材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如有缺考岗位形不成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
如果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较多,考生需在不同的面试组参加面试,为确保面试的公平、公正,考生面试成绩将采取“二次平均法”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学历高低、面试成绩高低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按考试总成绩、学历层次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本次招聘由驻镇平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全程监督,招聘期间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咨询电话:0377-603790980377-60379198
监督电话:0377-6561797717630667110(仅接收短信)
注:镇平县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镇平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