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二七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30人)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党和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15)39号)和《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郑办(2017)50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并报区委同意,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事业编制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选调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一般工作人员共计30名:
(一)财务会计人员2名、审计人员2名。
(二)人事工资管理人员2名。
(三)文秘人员4名。
(四)网络管理2名。
(五)司法鉴定人员2名。
(六)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专业人员16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具
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思想品德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和业务素养,品行端正,表现突出,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五)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六)全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且工龄三年以上(教育系统和医院除外);
(七)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司法工作三年以上者,年龄放宽至42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后出生);办案经验特别丰富的,年龄可放宽至1974年7月1日后出生。
(八)全日制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
(九)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十)报考财务会计、审计的,须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并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报考人事工资管理的,须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经历;报考文秘的,须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具有较强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且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报考网络管理、司法鉴定的,第一学历须为计算机专业,具有计算机网络工作实践经验,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报考刑法、刑诉法等岗位的,须具有法律专业学历或从事纪检监察、司法工作两年以上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