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省观山湖区生态文明建设局招聘公告(2)
四、考察内容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报名人员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和综合协调能力,对报名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了解,面试通过人员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本人进入试用期。
五、体检
参加招聘体检的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谈结果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聘用及待遇情况
办理聘用手续: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贵阳市林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派遣至观山湖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工作。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
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缴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和住房公积金),扣除五险一金等费用后实际到账工资为2000元/月,连续工作一年的可发2000元/年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合格将给予适当奖励,单位提供早餐和中餐,每天有往返小河和乌当区的交通车。
七、办公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地质科技产业园3栋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