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贵阳清镇市公开招聘辅警简章(60人)(3)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规定的条件及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5)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6)加分就高不就低,加分项目不得累计加分。考生须在报名阶段提供相关的加分依据,超过报名时限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清镇市2018年公开招聘临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实施。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予以确认。经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三天公示。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于8月27日下午16:00改报完毕,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的情况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体能测试入场证。
(三)体能测评
报名考生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合格标准为4分30秒以内(含4分30秒)。
体能测评当场当次进行,考生签字确认,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在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的,须在测评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公安工作业务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3.笔试要求: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