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酉阳自治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2人)(5)
进入面试及以后环节,产生的缺额一律不再递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六、体检
体检人选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有效招录指标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实际面试比例未达到1:2须递减招聘指标至规定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无法递减招聘指标的岗位,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同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在重庆市明确的全市公务员录用综合性定点体检医院进行,由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对按规定可申请复检的体检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到定点体检医院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并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不按规定的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酉阳县人力社保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