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酉阳自治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2人)(6)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毕业时间、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用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酉阳工作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流动,未满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剩余服务年限的违约金。
拟聘人员为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023-81536010
酉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3-7553271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报名)。
附件:
酉阳自治县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