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统计局招聘3人公告(2)
六、体检
参加招聘体检的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谈结果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谈结果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聘用及待遇
办理聘用手续: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派遣机构派遣至贵阳市观山湖区统计局工作。
本次经招考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缴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正式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后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年终进行考核后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路晓珂 84851710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贵州省地质科技园3号楼3楼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