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厦门市集美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招聘公告(2)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从岗位要求的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
(一)体检
1、考试合格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由劳务派遣公司组织按时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用工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已安排当日或当场复检的项目,以当日或当场复检的结果为准,不再申请复检。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用工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2、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劳务派遣公司将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3、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其政治思想和社会表现,包括综治、计生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三)递补
在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录用资格的,由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从本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简章发布后1年内,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后出现空缺的,从本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办理录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jimei.gov.cn)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
(二)公示结果无异议,与厦门市集美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一)年龄、户籍、资格证书的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8年8月22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3年 8月22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毕业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
(三)集美区户籍不含在集美区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四)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工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录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招聘单位会同用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决定。
1.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信息表
2.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