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贵阳市公安局招录反恐突击特战队员(人民警察)简章(10人)(2)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含在读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少年管教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
9、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定向招录培养人员未满定向协议最低服务年限的。
12、不符合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4、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
1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
四、招录程序及预计时间安排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将于2018年8月29日-9月2日期间进行。
(二)基础体能测评(含身高测量)及现场缴费、发放笔试准考证,预计将于2018年9月13-15日期间进行。
(三)笔试,将于2018年9月16日进行。
(四)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预计将于2018年10月中旬进行。
(五)封闭适应性训练和技能测试,预计将于2018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进行。
(六)考察政审,预计将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七)在考察政审结束后,按程序办理公示和录用审批手续。
各招录环节时间以最终公告为准。
五、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