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贵阳市公安局招录反恐突击特战队员(人民警察)简章(10人)(3)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阳市公安局2018年招录反恐突击特战队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表样见附件2,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后用A4纸打印,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于2018年8月29日至9月2日期间每日9:00-17:00持《报名信息表》和考生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2018年服役期满退役证明(如《退役士兵证》,尚未办理《退役士兵证》的人员须持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开具的2018年度服役期满退役证明)到贵阳市公安局顺海办公区(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7号)现场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报名信息表》上的"报名信息确认栏"签名确认。委托他人代报的,须由报考人员写出委托书,交由代报人到现场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信息表》上的"报名信息确认栏"须由考生本人及代报人签名确认。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信息表》上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报名信息表》上须粘贴4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
报考过程中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和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市公安局负责。市公安局对已经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市公安局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的,须本人到市公安局申请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经市公安局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修改。
六、基础体能测评(含身高测量)及现场缴费、发放笔试准考证
(一)身高测量
为确保考生的身体素质符合职位要求,在基础体能测评开始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对考生进行身高测量,测量结果作为考生体检环节中身高项目的最终结果。考生在身高测量时须脱鞋,立正姿势站于身高计平板上,枕部、臀部、足跟三点紧靠标尺,头正,两眼平视,身高计水平尺紧贴头顶,以厘米(CM)为单位记录。
未参加身高测量或经过身高测量,未达到报考职位身高要求的考生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参加基础体能测评的资格。
(二)基础体能测评
通过资格初审并身高测量符合职位要求的考生进入基础体能测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