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南昌县选聘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公告(30人)(2)
(二)笔试
全县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见网上的另行通知。
注重考察应试人员时事政治、农村工作基本知识以及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入围。
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农村工作应具备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公共服务能力,以及工作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结束后,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平均分以上的,优先录用,但录用人数不超过实际录用总人数的50%,其他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足选聘计划数(末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
(四)体检、政审
1.拟聘体检人员名单在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
3、体检、政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组织。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县委组织部按照自愿、就近和回原籍的原则,将录用人员派遣到村工作。对不服从组织派遣、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选聘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岗位性质为“农村社会工作专员”。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下发聘用通知,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保障
1.受聘上岗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在聘用期间,每月工资3500元(实行考核管理),缴纳城镇企业职工“五险”,个人部分由受聘人员承担,单位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2.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为村“两委”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村“两委”空缺时,按法定程序,适时补入村“两委”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