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南昌市东新乡招聘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公告(10人)
导读:2018江西南昌市东新乡招聘村(社区)监察联络员10人,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9:00至12月26日16:00,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12月29日9:00至2019年1月5日9:00,笔试时间:2019年1月5日(周六)9:00始,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加专业知识。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为推动纪检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立足发挥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的“前哨”和“触角”作用,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鼓励和引导基层群众有序参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基层监察网络全覆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县纪委县监委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东新乡公开招聘村(社区)监察联络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0名村(社区)监察联络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的身心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热心于村(社区)公共事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熟悉所在乡镇和村(社区)基本情况;
4.支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监督工作,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第一时间传递群众的意见、建议;
5.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法律、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的优先录用;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2年12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因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程被原工作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系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
7.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审查、公示、政审、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