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海崇明区堡镇村居后备干部招录启事(15人)(2)
镇党委将对报名者进行笔试和面试,测试成绩将作为确定后备人选的重要依据。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行政管理、哲学、法律、时事政治、写作等相关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在笔试的基础上,根据各村和居委所需合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用程序
1、组织考察。镇党委根据测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后备干部考察人选,并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深入、全面、公正考察。
2、党委审定。镇党委对考察对象进行集体研究和讨论,最终确定村居后备干部预备人选。
3、公示。镇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后,对村居后备干部预备人选进行不少于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4、录用。公示无异议者,拟为录取对象,由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分配到有关村居工作。
五、管理和待遇
1、对所录取的村居后备干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设3个月试用期),年终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具体办法按有关劳动法规执行。
2、工资及福利待遇:在培养期内给予一定的报酬,每月岗位工资为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劳动法规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非农户口缴纳公积金。
3、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将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按所在村居考核水平发放。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如发现应聘者有弄虚作假、作弊行为,取消其录取资格。工作人员违反纪律,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2、堡镇党群办拥有本次招聘活动的解释权。招聘咨询电话:021-5942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