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2)
五、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5比例确定体检范围,同时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因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可从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医院照实收取,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政审、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由区环保分局负责培训、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七、待遇
月工资不低于淄川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八、纪律与监督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募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区环保分局:0533-292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