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招聘公告(9人)(3)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通过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六)聘用人员性质及待遇等
1.所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书记员(属编制外用工)。
2.合同制书记员执行劳动合同管理,其工资福利和社保待遇按3.3万元/年的标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参照在职人员享受餐补。
3. 所聘用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一年一考核;工作成绩优良的给予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年度考核合格的续聘,考核不合格的解聘。
4.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5. 聘用人员如需辞职,应书面申请,如有重要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不得自行离职。
6. 本公告由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
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