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北辰区卫计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33人)
导读:2018天津北辰区卫计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人,报考人员从2018年8月27日开始,通过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天津市北辰区中医医院(www.bczhongyi.com)查询。报名时间:2018年 9 月5日8:00- 9月 9日16:00。缴费时间:2018年 9 月5日8:00- 9月10日16:00。改报时间:2018年9月11日下午14:00—17:00。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9 月19日8:00至 9月 22日8: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22日,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考试及技能考核,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均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技能考核内容为实践技术能力,采取人机对话方式,满分100分。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结合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扎实的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实习经验,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5日至2000年9月5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5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户籍等条件。其中,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18年9月5日;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执业证等,均须于2018年9月5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8.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