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5人)(2)
(二)资格审查
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选调职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相应调减选调计划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四)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差额考察办法组织开展,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计划数+1”的数额确定考察对象。
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相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选调单位可以根据职能特点和岗位要求,增加一些考察项目和考察要求,如开展一次调研,撰写调研报告等。
(五)体检
组织进入考察人选在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确定拟选调对象
选调单位根据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对象。
(七)公示、试用和调动
拟选调对象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编制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
上栗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