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开发区招聘146人公告(2)
四、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及考察体检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临沂智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各市属高新区分局工作,合同期限一年,聘期满后,按照《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表现优秀、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五、待遇
1、工资:试用期23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工资2900元/月(含个人承担保险)。
2、保险:根据国家规定标准,购买五险。
3、工龄补贴:工作每满一年,工资增加50元。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慎重填报应聘岗位,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咨询电话:0539-2575506;0539-7958553
报名相关事宜及报名表格请到临沂国家高新区网站查询。
附件1、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计划及职位表
附件2、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