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衢州江山市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
导读:2018年浙江省衢州江山市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5日至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江山市区鹿溪北路238号),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22日,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素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江山市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面向社会招聘的,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江山市常住户口人员(以2018年9月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江山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或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985工程”、“211工程”、“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不含二级学院)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8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招聘的,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江山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2、参加江山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学历和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五)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7年9月5日至2000年9月5日期间出生;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可为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5日至2000年9月5日期间出生)。
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2年9月5日至2000年9月5日期间出生;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可为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5日至2000年9月5日期间出生)。
(六)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生产一线、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的工作时间,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八)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双学位”中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九)现役军人、现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报考,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十)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符合最低服务年限等相关规定,并出具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现江山市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的;3、新聘用未满2年的;4、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不含乡镇(街道)〕;5、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6、在乡镇(街道)工作未满5年,报考非乡镇(街道)岗位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的计算统一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