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公路养护工程处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2)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形式。
2.内容:见招聘计划申报表。
3.科目:职业能力测验和文字综合知识。
4.时间和地点:地点设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笔试不设及格线。笔试成绩于笔试后2日内在笔试考点公布,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jtys.tj.gov.cn)公示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招聘单位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资格证,当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历证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按照招聘单位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谈。
2.内容: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3.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在笔试后1或2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笔试后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成绩将在面试后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的核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递补一次。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递补一次。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时递补一次。
九、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后,招聘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分工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22-28334849
监督电话:022-24539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