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福州闽侯县选聘“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50人)(4)
<闽侯县县直部门、乡镇(街道)临时聘用人员招聘、管理办法>
(二)政治待遇
1.三年服务期满后,对表现良好并且愿意继续选聘的,经组织考察审批,实行三年续聘,工资待遇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2.对三次年度考核优秀,且符合有关报考条件的村务工作者,在招考、聘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3.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作为村“两委”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结合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适时调整进村级领导班子,党员的可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党建工作指导员等,非党员的可担任村主任助理或顾问;优先推选为闽侯县“两代表、一委员”或县“优秀人才”,颁发荣誉证书,并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关心、关爱的对象。
(三)生活待遇
由所在乡镇(街道)统筹安排。
六、考核管理
专职村务工作者实行坐班制,实行专职专用。聘用期间必须驻村工作,具体负责做好所在村的各项党务村务工作。原则上不予借调、兼职从事其他行业和工作。
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组织对村务工作者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实际工作成绩。对村务工作者考核,坚持考勤与考绩、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村民测评与村干部评议相结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并纳入重点关心关爱的人才队伍;聘用期内年度考核有一次被评为“不合格”或两次被评为“基本合格”的,经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报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按照解除劳务合同相关程序予以解聘。
七、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委监委监督下,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保密工作,执行回避制度;选聘工作各个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违反纪律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公开选聘咨询电话:22078872(闽侯县委组织部人才科);举报电话:12380(闽侯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教育管理科)。
附件:
闽侯县公开选聘“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