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30名公告(2)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务必于2018年10月11日至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焦作市山阳路998号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楼229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届时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不到3:1的,核减相应招聘岗位;核减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考生可改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退还笔试考务费。
(四)考试
博士研究生按人才引进程序进行,硕士研究生按下列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教师岗位基础知识两科。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50分,教师岗位基础知识50分。
①公共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新思想、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②教师岗位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基本技能等与高校教师职业相关的知识(其中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基础知识包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辅导员理论及实务等与高校思想政治辅导员相关的知识)。
(4)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2.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确认。笔试成绩为45分以下(含45分)的、单科缺考或考试违纪不得进入面试。
(2)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进行面试确认,通过面试确认后领取《面试通知单》。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和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参加面试人员现场抽签并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当场打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
(4)教师岗位面试按专业分若干个面试组进行。采取课程试讲、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对应聘者自我认知、专业知识水平、教学技能、综合分析与创新、应变与解决问题、气质风度与语言表达、板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课程试讲占50分、答辩占2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30分。
①课程试讲:试讲内容提前1小时以抽签形式告知本人,现场备课。试讲时间15分钟。
②答辩: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答辩时间10分钟。
③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在专业知识领域内的实际操作技能和能力。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长度根据不同专业而设定。
(5)辅导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对应聘者自我认知、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与创新、应变与解决问题、气质风度与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
(6)面试设置7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3.考试总成绩。
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辅导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辅导员考试成绩男性、女性分别计算)。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各岗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则按学历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学历也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不得进入考察,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后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交考察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新聘用人员服务期至少5年,违约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通过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jzsz.edu.cn)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应及时查看招聘教师公告和信息,因本人错误理解和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3580254
监督电话:0391-3594309
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j.jzsz.edu.cn)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Ο一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