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环保局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2)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 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政府网公示7天。
对在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社部门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相关劳动合同手续。
八、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月工资不低于2200元待遇执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被录用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九、纪律、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选聘全过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8-87027078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东海县环保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