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昆山市规划编制中心招聘2人公告(2)
五、笔试和面试
本次招录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均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预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且预审通过的人员,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限内,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取得本岗位面试资格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如最后一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与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体检通知单》为准。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录用和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市规划局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编外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公开招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附件1:2018年昆山市规划编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报名委托书
附件3:2018年昆山市规划编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