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威海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9人)(2)
报名地点: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十一楼(环翠区统一路249号1110室)。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应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应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准予参加面试和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和笔试
面试和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威海民生智慧警务网站(http://www.weihaiga.gov.cn/)予以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号和姓名登陆威海民生智慧警务网站查询面试地点、时间和笔试考点、考场、准考证号等详细信息。
面试和笔试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顺序进行,成绩均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
面试内容包括仪表形象、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求职动机和业余兴趣爱好等;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个人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环节人选。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或笔试的,视为放弃应聘。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主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体检、政治考核环节。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本人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应聘。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及体能测评公告在威海民生智慧警务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