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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威海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9人)(3)

2018-09-06 17:16  |  威海民生智慧警务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四)体检和政治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总成绩排名和体能测评情况,按职位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中共党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体检公告在威海民生智慧警务网站上发布,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并对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公示、聘用环节。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应聘人员放弃或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形成空缺的职位,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待遇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进行岗前集中培训,试用期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派遣到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相关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有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威海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631-5276564

  威海市公安局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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