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玉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67人)(3)
体能测试时间:由本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地点:由本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四)体检
我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操作规程执行。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与以往工作表现、廉洁和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五)公示
应聘人员经面试、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公安院校应届毕业生(限毕业半年内)、当年退伍军人(限退伍半年内),可以简化聘用程序。
七、聘用待遇
(一)对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本单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月最低工资为2670元(含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大额医疗、意外等保险待遇),根据工作表现,发放年终奖金,其他方面待遇面议。福利待遇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有关政策变动做相应调整。
咨询机构:玉林市公安局政治部辅警科
咨询电话:0775-2582429
附件:
附件: 1:玉林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xls
玉林市公安局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