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阳市公安局反恐突击特战队员招录身高测量与基础体能测评公告
导读:
根据《贵阳市公安局2018年招录反恐突击特战队员(人民警察)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有关规定,现将身高测量与基础体能测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身高测量与基础体能测评对象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参加身高测量与基础体能测评环节(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身高测量与基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身高测量与基础体能测评分上午、下午,具体考生参加测评的时间见附件1,请考生认真查看)。
地点:贵阳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部(市人民警察学校)(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中段)。
48路、71路、74路、209路、220路、229路、230路、231路、264路(该路首班车8:00)、k218路大站快车等公交车至"老阳关"站下车前往测评地点。
三、检录
检录时间:根据身高测量与基础体能测评时间安排,参加当日上午、下午身高测量与基础体能测评的考生按时参加检录。
上午检录时间:7:30至8:00
下午检录时间:13:00至13:30
未按规定检录时间参加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身高测量与基础体能测评资格。
检录证件要求:凭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部队身份证件,证件与本人不符的,取消身高测量与基础体能测评资格。
四、身高测量
为确保考生的身体素质符合职位要求,在基础体能测评开始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测评现场对考生进行身高测量,测量结果作为考生体检环节中身高项目的最终结果。考生在身高测量时须脱鞋,立正姿势站于身高测量仪平板上,枕部、臀部、足跟三点紧靠标尺,头正,两眼平视,身高计水平尺紧贴头顶,以厘米(CM)为单位记录。身高测量结束后,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体检医师当场向考生宣布测量结果,考生对身高测量结果进行签名确认。
未参加身高测量或未达到报考职位身高要求的考生,取消参加基础体能测评的资格。
五、基础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
基础体能测评项目和顺序依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