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镇江丹阳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招聘11人公告(2)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成绩计算
A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下同),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拟聘人员的各单项考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由丹阳市市环保局委托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14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10个工作日内,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dypxzx.com)查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由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考察由丹阳市环保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招聘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报考咨询电话见《岗位表》,监督电话:0511- 86571172、0511-86926866
附件:丹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