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沧州献县招聘讲解员、辅助工作人员24人公告
导读:2018年河北沧州献县招聘讲解员、辅助工作人员24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上午9:00,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参照《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沧人社字〔2011〕133号)有关规定,面向社会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规划馆公开招聘4名讲解员;为县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10名辅助工作人员;为沧州市环境保护局献县分局公开招聘10名辅助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献县户籍(或为献县生源地),户籍迁入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专业、资格等条件。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4、现役军人;
5、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8年献县公开招聘讲解员、辅助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