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才引进招聘15人公告(2)
五、优惠政策
1、对于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人员提供毕业前来奉化实习的岗位,并给予实习补贴。
2、本次选聘人员在人事流动方面可不受奉组〔2014〕24号文件关于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约束。
3、对表现优秀的,组织人事部门将给予重点关注和培养。
六、其他
1、本次选聘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2、具体聘用单位和岗位待选聘工作结束后统一分配。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纳入奉化区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3、报名参加选聘的2019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
咨询电话:0574—88570527、88681510
监督电话:0574—8852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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