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省安康市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招聘254人公告(2)
考试范围:
1.临床医学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传染病、诊断学基础等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2.口腔医学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口腔医学、专业基础、医学基础、临床医学基础、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预防口腔医学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3.中医学专业(含针灸推拿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推拿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4.中西医结合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基础、药理、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外科学、中西医结合妇产科学、中西医结合儿科学、针灸推拿学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5.护理专业(含助产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护理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护理急、慢性病人的护理原则、操作技术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6.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临床检验基础、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生物化学、临床免疫学和免疫检验、微生物学检验、寄生虫学及检验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7.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医学影像学范畴内各项技术(包括普通放射、CT、超声影像等)及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等专业知识,以及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8.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临床医学基础、康复医学、康复功能评定、物理治疗学、中医康复学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9.药学类专业(含药学、中药学)。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药理学、药剂学、中药学及药事管理学等专业知识,以及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10.公共卫生类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及专业知识、医学综合等,以及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应聘人员在专业能力考试成绩上加3分,对取得执业医师的应聘人员在专业能力考试成绩上加5分。安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拟加分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对外进行公示。
考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考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专业能力考试成绩与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2018年10月上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
应聘人员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各县(区)应聘人员体检由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发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专业能力考试的人员中,依考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五)考察
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专业能力考试的人员中,依考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于2018年10月中旬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以及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学专业等。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由安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统一办理招聘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招录岗位的确定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聘用人员须在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连续工作8年以上。
四、纪律要求
为维护2018年安康市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秩序,各县(区)和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拟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宣布无效,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对违纪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以及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以防止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所有通过本人电话或网络告知可透漏试题、答案、包过的电话和信息,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如有发生,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体检等安排以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为准。
2.本次招聘专业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及相关用书。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勿轻信有关“安康市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考试”的电话、短信、微信、QQ、出版物以及培训广告的宣传,以免上当受骗。社会上可能出现的假借安康市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咨询电话:0915-3212068
监督电话:0915-3212252(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岗位咨询电话: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上所留电话。
附件下载:
1、2018年安康市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18年安康市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考试报名表
安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