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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芦山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招聘辅警(特警)公告(22人)

2018-09-12 17:26  |  芦山县政务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四川芦山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招聘辅警(特警)22人,报名时间共5天(节假日休息),2018年9月12日-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址为芦山县新越劳务派遣公司(芦山县芦阳镇迎宾大道工商局二楼2-14号)。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下午17:30。资格审查单位根据考生填报的《招聘报名表》和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芦山县之窗网页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审查不合格的,应按要求及时重新提交资料,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报名。考试:2018年 9月26日;地点:芦山县就业培训中心(芦阳派出所对面)。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将于2018年9月28日由芦山县新越劳务派遣公司在芦山之窗公布。

  芦山县新越劳务派遣公司受芦山县公安局、芦山县森林公安局委托面向全市公开招聘22名辅警(特警)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

  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

  二、招聘名额

  22名(男性18名,女性4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雅安市6县2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2日-2000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

  (二)优先条件: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民警配偶、子女;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不予招聘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有违反法律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等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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